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6.在灵人和天使的概念中,火星和其它星球一样固定在一个位置;该星球在左前方胸部层面的某个距离处,也就是说,在我们地球灵所在的领域之外。各星球的灵人彼此分离,因为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对应于巨人的某个特定区域。因此,他们的状态各不相同;这种状态的不同使他们看上去彼此分离,或向右,或向左,并且距离或长或短。天堂与主有一个对应关系,人与天堂在每个细节上都有一个对应关系,以致在主眼里,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,可称作巨人(AC 2996, 2998, 3249-3624,3636-3643, 3741-3745, 4625)。我已通过亲身经历论述了人及其各个部位与巨人,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(AC 3021, 3624-3649, 3741-3750, 3883-3896, 4039-4055[原文4051], 4218-4228, 4318-4331, 4403-4421, 4523 [原文4527]-4533, 4622-4633, 4652-4660, 4791-4805, 4931-4953, 5050-5061, 5171-5189, 5377-5396, 5552-5573, 5711-5727,10030)。在来世,距离是真实的表象,照着天使与灵人的内在状态而被主变得可见(AC 5605 [原文5604], 9104, 9440, 10146)。
4007.“有杂白纹的(母山羊)”表真理。这从“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白”是指真理,严格来说,是指主的公义和功德,由此而指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(3301, 3993节)。“白”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,是因为从主放射、为亮而白之源头的天堂之光表示真理。因此,凡被这光光照、变得闪亮而光辉之物都被称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。那些出于良善承认并接受主的公义,并弃绝自己的公义之人尤以“义人”来表示,主在马太福音论到他们说:
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,要发出光来,像太阳一样。(马太福音13:43)
闪亮而光辉的“白”具有这种含义的事实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摩西五经:
他的眼睛比酒红润;他的牙齿比奶洁白。(创世记49:12)
这论及犹大,他代表主的爱之神性,在内义上代表属天国度,因而代表属天之人(参看3881节)。“眼睛比酒红润”表示神性智慧,“牙齿比奶洁白”表示神性公义。诗篇:
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,我就干净;求你洗涤我,我就比雪更白。(诗篇51:7)
“洗涤”和“比雪更白”表示通过接受并披上主的公义而从罪中洁净。启示录:
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;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,眼目如同火焰。(启示录1:13-14)
又:
在撒狄,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;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,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。凡得胜的,必这样穿白衣。(启示录3:4-5)
又:
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,叫你富足;又买白衣穿上。(启示录3:18)
又:
有白袍赐给在祭坛底下的一切灵魂。(启示录6:9-11)
又:
我见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,披着白袍。长老中有一位回应我说,这些披着白袍的是谁?是从哪里来的?我对他说,我主,你知道。他向我说,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,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,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。(启示录7:9, 13-14)
又:
那七位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,胸间束着金带。(启示录15:6)
又:
我就观看,见有一匹白马;骑在马上的拿着弓,并有冠冕赐给他。(启示录6:2)
又:
我看见天开了,见有一匹白马。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,穿着细麻衣,又白又洁,跟随祂。(启示录19:11, 14)
在所有这些经文中,“白”表示信之真理,“白衣”和“白袍”也没有其它含义。不过,信之真理并不属于那些以为他们凭自己有信仰,因而靠自己有智慧的人,而属于那些相信他们靠主有信仰和智慧的人,信仰和智慧就被赐予这些人,因为他们根本不将任何真理或良善归于自己,更不认为他们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而有功德;尤其不认为他们由此而称义;而是把这些都归于主,从而将一切事物归于主的恩典和怜悯。这就是“披着白袍”,以及“因羔羊的血变得洁白”的意思。凡进入天堂者都会丢弃两样东西,即他们的自我和随之而来的自信,以及自我的功德或自我公义。他们会披上出自主的天堂自我,以及主的功德或公义。他们越是披上这些,就越深地进入天堂。这两样东西尤以“红”和“白”来表示;“红”表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爱之良善;“白”表示信之真理。
3246.“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”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,或说有分配的地方。这从“众妾的儿子们”和“礼物”的含义,以及“亚伯拉罕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众妾的儿子们”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;“亚伯拉罕”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所以“亚伯拉罕所拥有的”表示他们,即属灵人,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;亚伯拉罕给他们的“礼物”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,或分配的地方。
前面几个地方(如3235节等)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,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,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,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。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,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。换句话说,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,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。事实上,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,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,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。因此,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,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。论到真理,他们只说“是的,是这样”,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:
你们的话,是就是是,不是就是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邪恶。(马太福音5:37)
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,或说是该约的后代,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。相反,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。因此,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。即便如此,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,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,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(对此,参看1832节)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“妾的儿子”,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,以及稍后(25:12-18)提到的夏甲的子孙。
在以前的年代,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,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,还可以纳一个小妾。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;在这种情况下,这妾被称为他的“女人”,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。例如,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(创世记16:3),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4),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(创世记30:9)。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“女人”,但在别处被称为“妾”。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,辟拉在创世记35:22被称为妾,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:32被称为妾。
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,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,而且他们的后代,如基甸(士师记8:31)、扫罗(撒母耳记下3:7)、大卫(撒母耳记下5:13; 15:16)和所罗门(列王纪上11:3)也是这样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为了代表的缘故;也就是说,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,妾代表属灵教会。他们被允许这样做,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:他们没有婚姻之爱;因此,对他们来说,婚姻不是婚姻,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。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,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;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,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。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,并处于内在事物,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。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,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。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(2661, 2716, 2833, 2834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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